第二医疗意见门诊指南

关于第二医疗意见门诊

广尾病院开展第二医疗意见门诊,旨在帮助患者充分理解自身病情与现有治疗方案,并在此基础上,参考其他医生的专业意见,以便患者能够自主选择最合适的治疗方向。

本院就下列科室开展第二医疗意见门诊。
第二医疗意见门诊为完全预约制,请事先通过电话预约中心进行预约。

预约电话:03-3446-8331

预约受理时间
周一至周五(工作日)9:00–17:00
周六9:00–11:30

开展第二医疗意见门诊的科室

科室日期时间治疗内容
糖尿病内分泌科周一13:00–14:00
脑神经外科周二(第1周)15:00–15:30脑血管内治疗
周四(第1周)10:30–11:00
整形外科周三14:00–15:00外伤后瘢痕等
皮肤科周四14:00–14:40皮肤肿瘤,痣,胎记
15:00–15:40
神经科日期请咨询预约中心。
(注:确认相关信息可能需要一定时间,敬请谅解。)
血液内科
心血管外科
外科

第二医疗意见门诊与普通诊疗门诊的区别

第二医疗意见门诊并非实际的医疗诊察,因此不进行检查或治疗
医生将基于患者目前就诊医疗机构所实施的检查结果,以及主治医生出具的诊疗信息提供书,对病情和治疗方案提出专业意见。

如希望在本院接受检查或治疗,请不要预约第二医疗意见门诊,而应另行预约普通门诊。

第二医疗意见门诊适用对象

  • 经主治医生同意的患者本人
  • 在主治医生与患者双方同意的情况下,由患者家属代为咨询

第二医疗意见(Second Opinion)门诊 非受理范围

  • 以投诉目前就诊医院(主治医生)或以诉讼为目的的咨询
  • 以判断治疗(手术)好坏为目的的咨询
  • 以逝者为对象的咨询
  • 未获得目前主治医生许可的情况
  • 咨询内容不属于本院诊疗范围的疾病
  • 希望在本院直接接受治疗的情况(请按普通门诊流程就诊)
  • 关于医疗费用内容或医疗给付相关的咨询

需准备的资料

[1]诊疗信息提供书(介绍信)请请目前就诊医疗机构的主治医生填写,说明当前的治疗及检查情况。
[2]影像诊断资料若进行过CT、MRI或X光检查,请借取存有相关影像的CD(DVD)或胶片。
[3]检查结果若有诊疗信息提供书以外的检查报告,请尽可能一并携带。

第二医疗意见门诊费用

无论患者本人还是家属咨询,均需全额自费。

  • 单次(30分钟以内): 20,000日元
  • 每超过30分钟: 加收5,500日元

关于希望去其他医院进行第二医疗意见的说明

致希望去其他医院进行第二医疗意见的患者:

  • 广尾医院根据《患者权利法典》,积极配合患者前往其他医疗机构寻求第二医疗意见。
  • 如有需要,请咨询您的主治医生。我们将为您准备诊疗信息提供书及相关的检查资料。
  • 请自行查找希望进行第二医疗意见的医疗机构。申请流程因医疗机构而异。具体事宜请咨询您希望前往的医疗机构。
  • 第二医疗意见不属于医保范围。费用由各医疗机构自行设定,请提前确认。
    (注:在第二医疗意见咨询中,不进行具体的诊察、检查及治疗)
  • 资料准备大约需要2周时间。在预约第二医疗意见的日期时,请先务必确认资料的预计交付日期。此外,制作诊疗信息提供书需支付费用,每份约1,500日元(按医保自费3成比例计算时)。

最新更新日期:2026/03/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