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都立广尾医院患者权利章程~患者的权利和责任~
患者拥有人类尊严和接受医疗的权力。此外,医疗是患者与医疗提供者站在平等的立场上,以相互信赖为基础,通过双方共同协力构筑而成的。因此需要患者的积极参与。都立医院本着“以医疗支援大都市东京”的理念,为了实践以患者为中心的医疗服务,特此颁布新的“患者权利章程”。
(患者的权利)
- 无论何人,患有何种疾病,均有公平享有优质医疗服务的权利。
- 无论何人,均拥有作为一个人,其人格、价值观等受到尊重,并享有在医疗提供者的相互配合下接受医疗的权利。
- 对于自己的病情,检查及治疗的内容等,患者拥有要求以通俗易懂的语言和方法,对其进行说明的权利。
在接受了详细说明及信息提供的基础上,患者拥有在与医生等协商的同时,按照自己的意愿选择治疗方法等权利。同时,听取其他医生的意见(第二意见)的要求也应得到尊重。
- 患者拥有要求披露自己的治疗记录的权利。
- 患者拥有要求治疗过程中所获得的个人信息等进行保密,且在院内的隐私尽可能不被暴露,不被他人打扰的权利。
- 对正在研究中的医疗项目,在对其目的和危险性等提供了详细信息的基础上,患者享有决定是否接受该医疗的权利。享有随时拒绝该医疗且不会受到不公正对待的权利。
- 根据病情和治疗情况,在适当的医疗机构接受继续治疗的权利。
(患者的义务)
- 为了实现优质的医疗服务,患者有责任和义务向医疗提供方可能准确地传递有关自己健康状况的信息,并在诊疗过程中积极配合。
- 为了保证患者理解并同意所接受的医疗,患者有责任和义务对于接受的解释中理解困难的信息进行充分的提问,直到完全理解为止。
- 为了所有患者能够过上舒适的疗养生活,对其他患者和医务人员有责任避免言语或行为上的暴力,避免干扰医院的医疗服务,并遵守规定的规章制度。
- 患者有责任和义务支付已经接受过的医疗的费用
(对患者的请求)
- 为了持续稳定地提供优质医疗服务,都立医院致力于改善所有员工的工作环境,并推动团队医疗模式。恳请患者理解和配合。
最新更新日期:2026/1/1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