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放宽限制探视的通知

为了防止新型冠状病毒感染性疾患的扩散、本院原则上禁止了探视,

2021年11月29日(星期一)开始放宽限制探视。<探视时间> 工作日 14:00~16:00

星期六,星期天和节假日不能探视,请谅解。

探视人员应是您的家属或等同人员。

请事先申请探视。未经申请的探视有可能不被允许。

探视时间为每次15分钟以内,每次仅限1人。仅限15岁以上人士探视。

探视限一周一次左右,禁止病房以外的探视。

谢绝探视人员在病房内饮食。

<探视手续>

〇请到一楼探视接待处办理手续,领取探视专用徽章,然后前往病房。如果病房确认不到您的探视专用徽章,探视将被中止。探视开始前与结束后,请务必与病房护士站的护士取得联系。

〇请在医院门口使用自动体温计测量体温。如发烧37.5℃以上或有以下症状,则不能前往探视。<咳嗽、呼吸困难、喉咙痛、流鼻涕/鼻塞、腹泻、倦怠、嗅觉和味觉异常等。>
*另外,如果您在探视接待处填写探视表时,有符合『新冠问询单』上的症状时,也有被拒绝探视的可能。

探视时请您务必佩戴口罩并彻底实施手指消毒。

依据今后新冠病毒感染的扩散状况,探视有可能会受到限制。

医院院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