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预约
除急救诊疗外,本院采取转诊介绍预约就诊制度。
就诊前请务必进行预约。
本院原则上需要提供转诊单/介绍信(诊疗信息提供书)。(如果是未持有转诊单/介绍信的初诊患者,则需加收1300日元作为非转诊患者的初诊费用。(东京都立医院条例施行规则第2条))
预约方法
请使用预约专用电话进行预约。
电话: 03-3823-4890
进行预约时,请告知姓名、出生日期、电话号码、症状、有无诊疗信息提供书(转诊单/介绍信),持有诊疗券的患者请提供诊疗券号码。
因为下次预约是在就诊时受理,所以请咨询医生。您也可以使用预约专用电话进行预约日期的确认、变更及取消。
X射线等检查的预约变更或取消,请通过总机电话进行咨询。
预约受理时间
周一~周五 9:00~17:00
周六 9:00~12:00
9点至10点左右以及12点至13点半左右是电话预约服务较为繁忙的时段。
关于非预约的诊疗
我们医院原则上是一个介绍预约系统。 如果您没有预订,您可能无法看到。
※作为一般规则,如果第二天没有预约,则不能检查以下部门。
肾脏泌尿外科:星期四
耳鼻喉科·头颈肿瘤科:周二·周五
※如果您被告知您将立即从转诊医疗机构看医疗机构,请事先通过电话与我们联系。
(代表电话:03-3823-2101)
就诊当日需要携带的资料
- 健康保险证(已领取的患者请务必携带)
- 其他医疗机构开具的转诊单/介绍信(诊疗信息提供书)
- 诊疗券(曾经在本院就诊过的患者)
- 预约券(上次就诊时已预约的患者)
- 高龄保险证等各种医疗证、工伤保险文件等
- 如未能出示保险证等,费用则需自负。原则上,在出示保险证后,才可按照适用保险进行处理。
如果是交通事故或工伤灾害,请事先告知新病患挂号②号窗口。
住址、姓名、工作单位、保险证等发生变更时,请务必在就诊前告知新病患挂号②号窗口。来院当日,请务必携带诊疗券。
各科室受理窗口每月都将确认保险证等文件。
关于推进开具院外处方
我们正在推进开具院外处方的工作。
根据国家医药分离方针,本院原则上开具院外处方,请您前往最近的保险药店领取药物,感谢配合。
拥有自己的固定保险药店有如下优点
- 制作和管理您的“药物记录(药物服用记录)”。
- 可以安全使用药物,例如,是否可以与其他医院开出的药物同时服用、药物副作用的说明、药物过敏的管理等。
- 可以了解医院、诊所的医生(牙科医生)所开具处方的内容。
- 患者可以自行选择最近的保险药店作为自己的固定药店。
请于4日内(包括处方交付日在内)向保险药店提交处方。
致有听觉障碍的患者
致有听觉障碍的患者(内容已不再公开)(日语页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