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预约初诊的患者

诊疗受付(即诊疗挂号,位于1号窗口)

诊疗受付
  1. 首次于我院就诊者,请填写“診療申込書(诊疗申请书)”。
  2. 从“发券机(即挂号机)”取号等待。
    *工作人员将按照号码顺序进行引导。
  3. 出示诊疗申请书、保险证、介绍信等。
  4. 如为交通事故、劳动灾害等,请予以告知说明。
  5. 请获取患者文件夹、呼叫机、受理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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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診療受付(外来门诊受理)

于门诊处提交患者文件夹。提交橙色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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等候大厅

等候大厅
キャプション(編集は画像ボタンから)

即将开始诊察时,“呼出机”会显示信息。因此,请于等候大厅耐心等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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诊察室

相关信息将于“呼出机”上显示。请按照显示内容进入诊察室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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外来診療受付(外来门诊受理)

诊疗结束后,请出示处方、诊疗时间表等。
在工作人员进行结算处理后,“呼出机”上将显示支付手续的相关信息。

有检查等项目者 : 计算受付(即付费受理,2号窗口)

X光及检查等结束后,请出示诊疗券、处方、诊疗时间表等。
工作人员进行确认后,将会把处方递交给患者(限有院外处方的患者)。
在工作人员进行结算处理后,“呼出机”上将显示支付手续的相关信息。

  • 未持有呼出机的患者,除处方(限持有院外处方的患者)外,还将得到诊察券、会计番号票(即结算号码单)。
    呼叫信息将于“会计表示盘(结算信息板)”上予以显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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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動支払機(自动支付机)

自動支払機(自动支付机)

请将“呼出机(无“呼出机”者,请使用诊察券)”放入自动支付机,并支付相应金额。
支付后,自动支付机将输出收据、预约券、取药单(限持有院内处方患者)。

持有院外处方的患者 : 配药药房(遵从医药分家原则)

请凭处方到当地的配药药房取药。
此举可避免与由其他医疗机构开出的处方药发生重复以及因药物间相互作用所导致的副作用。

  • 我院推行院外处方发行制度。

持有院内处方的患者 : 院内药房(取药处)

电子显示屏会显示换药单的号码。请凭借换药单领取药物。请确认药包上的姓名是否正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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